一、总则
(一)目的与依据
为加强工程创新实训中心的学生管理,维护正常的实训教学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与设备运行安全,提升工程训练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实验室与实训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工程创新实训中心实际运行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工程创新实训中心参加工程训练、实习、实验及创新实践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研究生及其他各类参训人员。
(三)基本理念
工程创新实训中心秉持“安全第一、育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的管理理念,以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为核心目标,致力于提供高质量、规范化、安全有序的实践教学环境与服务。
二、安全教育与准入管理
(一)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中心级安全教育:每批次学生实训开始前,由工程创新实训中心教学科统一组织中心级安全教育。内容涵盖工程训练总体安全要求、中心安全规章制度、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等,通过专题讲座、视频教学等形式,强化学生“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2.实训区级安全教育:学生进入具体实训项目(工种)前,由各实训区指导教师结合项目特点,详细讲解相关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并组织学生签署《大学生工程实训安全承诺书》,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3.岗位级安全教育:学生在具体工位操作前,指导教师须针对所使用仪器设备和工具进行现场操作演示与安全指导,确保学生掌握正确操作方法及应急处置措施。
三、实训纪律管理
(一)考勤管理
1.工程训练实行严格考勤制度,由指导教师负责记录学生出勤情况。学生应按时参加实训,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2.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及以上,或旷课学时达到实训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取消该实训项目的考核资格,须重新参加实训。
3.学生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提交有效证明,并经指导教师及实训区负责人批准。请假期间所缺实训内容,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训。
(二)实训场地行为规范
1.学生进入实训场地,须严格遵守着装规定:统一穿着学校发放的实训服或工作服,扎紧袖口;长发学生须将头发盘入工作帽内;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短裤等进入实训区域。
2.实训期间,学生须服从指导教师管理,坚守岗位,不得串岗、嬉戏打闹、使用手机或从事与实训无关的活动。
3.学生应保持实训场地整洁,工具、工件、量具等物品分类有序摆放,严禁在机床导轨面、工作台上随意堆放物品。实训结束后,须清理工位、清扫场地,经指导教师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四、实训操作管理
(一)设备使用规定
1.学生须在掌握设备与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后,方可独立操作。严禁未经培训或未获指导教师许可擅自启动或操作任何仪器设备。
2.操作前,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运行状态、操作手柄位置、工件与刀具装夹牢固性等,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加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戴手套操作旋转设备,不得用手触摸运动中的工件或刀具,不得站在切屑飞出方向,不得用手或棉纱清理切屑。
4.调整转速、更换刀具、测量工件等操作,必须在设备完全停止后进行。停车时不得使用反向运转代替制动,严禁用手强行制动卡盘。
(二)实训过程要求
1.实训过程中,学生须集中注意力,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态与加工情况。如发现设备异常、加工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机并报告指导教师。
2.须严格按照实训教学大纲和指导教师要求完成实训任务,不得擅自更改加工工艺、装配顺序或省略必要操作步骤。
3.分组实训时,应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并指定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组员操作行为,及时纠正违规操作。
五、实训考核与成绩管理
(一)考核内容与方式
1.实训成绩由平时成绩、实操成绩和实训报告成绩三部分构成。平时成绩主要考核出勤、纪律表现和学习态度;实操成绩重点评估操作技能、加工质量与安全规范执行情况;实训报告成绩考察学生对实训内容的总结、分析与理解能力。
2.考核方式包括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过程性考核贯穿实训全过程,由指导教师根据日常表现评分;终结性考核在实训结束后进行,包含实操考核与理论测试。
(二)成绩评定与管理
1.实训成绩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学生须在各项考核中均达到合格标准,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2.考核不合格者须参加补考或重新实训,具体安排由工程创新实训中心统一组织。
3.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诉,中心将组织复查并及时反馈结果。
六、安全责任与事故处理
(一)安全责任划分
1.工程创新实训中心对实训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各实训区负责人为本区安全第一责任人;实训指导教师为实训现场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指导与监督。
2.参训学生为自身安全的直接责任人,须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与操作规程,因违规操作导致的安全事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二)事故报告与处理
1.实训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学生应立即停止操作,采取切断电源、关闭设备等应急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指导教师和实训区负责人。
2.指导教师接报后应迅速组织救援,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工程创新实训中心及学校相关部门。重大事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工程创新实训中心将组织事故调查,查明原因,认定责任,并依据事故性质和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七、实训资源管理
(一)设备与工具管理
1.学生应爱护中心仪器设备、工具、量具等公共财物,正确使用并做好日常维护,严禁违规操作或故意损坏。
2.因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设备、工具损坏的,学生须照价赔偿,并视情节接受相应纪律处分。
3.实训结束后,须将设备与工具清理干净,归还至指定位置,并完成必要的保养与维护。
(二)材料与物资管理
1.学生应节约使用实训材料,杜绝浪费。贵重或特殊材料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领取和使用。
2.实训产生的废料、边角料应按规定分类存放与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八、创新实践管理
(一)创新项目申报与实施
1.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中心组织的创新实践项目、学科竞赛和科研课题。学生可结合个人兴趣与专业方向自主申报项目,经评审立项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研究。
2.创新项目实施过程中,须遵守中心各项管理规定,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进展,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并顺利完成。
(二)创新成果管理
1.学生在创新实践中取得的成果(如专利、论文、竞赛奖项等),知识产权归学生与指导教师共有,学校享有优先使用权。
2.中心将对优秀创新成果予以表彰与奖励,并积极推动成果转化与应用,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实践与创新平台。
九、附则
(一)办法的解释权
本办法由工程创新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二)办法的修订与完善
工程创新实训中心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学校相关要求,适时对本办法进行修订与完善,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与适用性。
(三)办法的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